The Beginning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司法部公告,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放宽学历报名条件地区为41个县(市、区)(2013年赣州南康市经国务院批准撤市设区,凡户籍属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区划内的人员仍可按放宽学历条件报考);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所指法律专业范围为37个,详情请登录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①经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本科批次录取;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生;③2015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