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22日-23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
补报名时间:7月28日-29日。
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满半年(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合法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劳动合同。
(4)除以上材料外,上一年级的学生,需出示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上七年级学生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其他非起始年级学生,出示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就读证明)。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42中湖畔分校、36中、长江路第三小学兰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跃进小学、安庆路第三小学大杨分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