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民办学校插班申请材料
1. (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 学生及其父母户口本原件、社保缴费清单、居住时长证明、学籍基本信息。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 场审核后退回。
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有空余学校学位的 民办学校提交材料。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后,申请人核对《申请表》无误后签名确认,由学校及申请人各执一份。
2.审核录取。各镇(街)民办将申请转入学生名册及相关材料,于7月8日前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后(加盖公章)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区直属民办学校将初审通过名单(加 盖公章)及相关材料于7月8日前直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区 职能部门对监护人各项资料予以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 转学学生人数超过转学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我局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办理手续。录取结果于7月20日前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 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已被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 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