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县)招生需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计划由学校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内宿床位数等情况,并结合本区学位供求情况等进行初步核定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潮阳区民办学校志愿分为三类,分别为民办学位、政府购买学位、公办学位。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本区户籍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4、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的入学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在录取一年级新生时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当按服务范围接受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应详细阐述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延缓入学的具体原因等(由户籍地所在服务范围的学校统一受理,再报区教育局),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延缓入学期满,应随即入学。
2.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各镇(街道)教育组组织实施,按核准的招生范围招生。
3.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
(1)民办学校同时有设立小学和幼儿园的,优先通过电脑摇号录取幼儿自愿报读本校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如招生计划数大于幼儿自愿报读本校小学一年级人数,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接受报名。
幼儿园幼儿自愿报读本校小学的名单于6月30日前,电子档连同纸质(盖章)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3158981636@QQ.com。
(2)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全部录取。
(3)录取顺序
按照潮阳区内民办学校、汕头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其他区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学生报读潮阳区民办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4)填报志愿
学生可以自愿填报1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和最多不超过6个本区民办学校的学位志愿(民办学校志愿以自愿为原则,可不填满或不填)。
本校幼儿园学生自愿选择升读本校一年级的,视同同意选择该校不同性质学位,具体学位性质由电脑摇号确定。本校招生计划不足的可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5)录取办法
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均参加民办学校有学位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摇号,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多于该志愿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摇号录取完这些学生后已无剩余学位,则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将无法被该志愿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该志愿招生计划,则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继续录取第二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各顺位志愿间录取以此类推,哪一顺位志愿录满了,下一顺位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将没有机会被录取。(同一所学校可能有1至3个志愿可填,例如“XX学校”有“XX学校民办学位”和“XX学校政府购买学位” “XX学校公办学位”三个志愿,家长在填报时需区分清楚)。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由各教育组根据当地的生源情况和初中学位状况,合理划定和调整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实行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摇号等方式入学,确保所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都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报名人数超计划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2.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初中招生时,优先通过电脑摇号录取本校自愿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如招生计划数大于自愿报读本校初中一年级人数,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接受报名。如民办学校今年没有给予安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所在学校六年级学生可根据自己志愿,优先照顾到本区有对外招收区内学生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读,视同本校自愿报读初中一年级学生。潮阳区桃源初级中学根据学校与贵屿镇新厝村民委员会约定,为新厝村户籍的桃源小学毕业生自愿升读初中三年享受免交学杂费的公办义务教育政策待遇,不参加摇号,据实增加该校公办学位数。2022年6月30日后户口迁入该村的不列入此约定。
上述对象名单及志愿,于7月10日前,上报电子档连同纸质(盖章)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3158981636@QQ.com。
(2)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全部录取。
3.录取顺序
(1)民办学校。按照潮阳区内民办学校、汕头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其他区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学生报读潮阳区民办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2)公办学校。
4.填报志愿
(1)学生可以自愿填报1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和最多不超过6个本区民办学校的学位志愿(民办学校志愿以自愿为原则,可不填满或不填)。
(2)自愿选择升读本校初中一年级和今年没有给予安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自愿填报其他民办学校的六年级学生,视同同意选择该校不同性质学位,具体学位性质以电脑摇号确定。
(3)文光辖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全部视为已填报棉城中学和华侨初级中学。
(4)海门镇公办小学毕业生全部视为已填报潮阳一中明光学校。
(5)贵屿中学、华美中学根据划定对口小学毕业生按比例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6)潮阳区其他公办学校(棉城中学、华侨初级中学、潮阳一中明光学校、贵屿中学和华美中学除外)由镇(街道)确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每个学生可以填报1个志愿。
5.录取办法
(1)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均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多于该志愿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摇号录取完这些学生后已无剩余学位,则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将无法被该志愿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该志愿招生计划,则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继续录取第二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各顺位志愿间录取以此类推,哪一顺位志愿录满了,下一顺位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将没有机会被录取。(同一所学校可能有1至3个志愿可填,例如“XX学校”有“XX学校民办学位”和“XX学校政府购买学位” “XX学校公办学位”三个志愿,家长在填报时需区分清楚)。
(2)潮阳区棉城中学、潮阳区华侨初级中学、潮阳区桃园学校和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招生办法。①招生计划的确定。文光街道所在小学毕业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总人数按3.5(潮阳区棉城中学):2(潮阳区华侨初级中学):2.5(潮阳区桃园学校):2(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的比例确定招生计划。②属于文光平东世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安排到棉城中学或华侨初级中学就读,按2(棉城中学):1(华侨初级中学)的比例进行派位。③棉城中学和华侨初级中学在平东世居学生录取后,剩下的招生计划由文光辖内公办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摇号录取。④潮阳区桃园学校、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根据文光街道划定的招生范围就近安排入学,可由文光教育组根据学生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剂。
(3)潮阳一中明光学校面向海门镇招收非寄宿制学生400名。就读海门明光小学和海门北门小学的海门镇北门户籍、北新户籍学生对口直升,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面向海门镇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摇号录取。
(4)潮阳区贵屿中学、潮阳区华美初级中学招生办法:①招生范围:潮阳区贵屿凤港小学、潮阳区贵屿凤新小学、潮阳区贵屿泗美小学、潮阳区贵屿湄洲小学、潮阳区贵屿玉窖小学、潮阳区贵屿桃源小学、潮阳区贵屿南安小学、潮阳区贵屿华美小学、潮阳区贵屿后望小学、潮阳区贵屿佳安小学;②招生人数及比例: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总人数按4(潮阳区贵屿中学):6(潮阳区华美初级中学)的比例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除华美小学外,其他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③潮阳区贵屿华美小学毕业生自主选择升学学校,由学生填报志愿以直升方式报读潮阳区贵屿中学、潮阳区华美初级中学;④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户籍的贵屿桃源小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择报读潮阳区桃源初级中学公办学位,剩余部分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5)潮阳区其他公办学校根据镇(街道)确定的招生范围,不超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录取。
【工作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和学生填报志愿
1.报读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和公办初中学校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7月9日至13日,适龄儿童少年可依其学籍或有效证件,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等)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各种学位的收费标准等情况,报名即视为愿意接受报读学校的入学要求。
3.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民办学校,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7月10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申请,未申请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4.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或优先照顾学位的学生,如需在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就读的,必需于7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相关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安排入学。如需入读民办学校,除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户籍的贵屿桃源小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择报读潮阳区桃源初级中学公办学位外,其余对象按入读民办学校有招生计划从最高收费标准开始录取。在其它学校就读的,于7月10日前向就读学校所在教育组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教育组予以安排入学,并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公布录取结果
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学生录取结果。
三、办理注册
经电脑摇号被录取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时间为8月13日至15日,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注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公布对应学位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该费用为学费,不包含由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该学费收费标准自该生入学开始至离校(该学段毕业或转学等)为止。
四、注册审核
各学校新生注册情况报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将审核结果报汕头市教育局。
五、调剂录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潮阳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本区户籍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组或居住地教育组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未完成招生计划及学生注册报到后仍有缺额的民办学校,于8月17日前上报剩余学位情况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各学校不得自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