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
2022年暑假在即,为了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开学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教职工8月29日到校上班。
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各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师生员工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确需跨省或跨设区市出行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按照出行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要求。要教育引导师生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扎实做好安全教育
各校要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制定好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要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重点针对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针对夏季汛期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外出请假制度,手机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1.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暑假是中小学师生放假休息、适当调整身心状态的时段。中小学原则上不搞学生返校活动,不得强迫学生补课、违规收费补课。各校要切实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学习时使用。倡导各校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指导督促家长积极开展家庭劳动教育,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适量安排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有条件的学校,可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开展免费的暑期托管服务,切实减轻家长假期看护的压力。
2.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各校要持续抓好“五项管理”,特别是作业管理。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基本相当,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阅读有益书籍、锻炼健康体魄、参加社会实践。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学校要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鼓励各校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3.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暑假期间,学校要强化家校沟通,通过线上沟通和线下家访等形式,经常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尊重理解孩子,提高陪伴质量,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倾听孩子的心声,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缓解孩子不良情绪。积极引导学生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要重点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及时给与关爱、帮助和支持。开学后一周内,所有学校不得安排“假期作业摸底”等形式的测试。
五、切实规范假期工作
1.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各校要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导致人籍分离,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要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学校要针对教师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门教育。我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大力推进学校工程建设。各校要抓住暑期这一有利时机,按照既定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工程,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确保秋季新学期如期开学。
3.积极组织教师假期学习培训。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重点加强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义务教育新课标、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六、及早谋划开学工作
各校要深刻领会国家和省市有关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教育改革项目的实施,要加强培训指导,确保2022年秋学期全市初中学校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工作;要及时梳理幼小衔接试点工作,科学安排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课程,确保“零起点”教学,有效帮助儿童适应小学生活;要认真总结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和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扎实推进研学课堂的实践和研究,优化学生学习方式和课堂质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按照《关于推行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全员导师制实施;要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新学期,各校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官网等平台公布以下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后服务活动表,自觉接受监督。
各校要认真做好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和新学期课本、簿本等后勤物资供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到位和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
如无特殊情况,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1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6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