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如下:
1.免试就近原则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2)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4)各地应综合考虑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5)根据“零择校”政策,安庆市区公办学校凡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6)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
2.阳光招生原则
各县(市、区)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3.均衡分班原则
(1)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2)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4.“两个一致”原则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注意:
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入学。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各地制定的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确定学区学校入学。各县(市)可参考《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附件1)。
5.“两个为主”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现入学工作科学、有序、规范。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