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狮市锦林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小班:3个班(90人)
中班:2个班(60人)
二、招生对象
小班: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第一批
1.第一类:莲厝村、郭厝村、东园村、湖厝村、邱厦村的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 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2.第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详见泉政办〔2021〕29号文)、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含祖孙关系);
(4)泉州市“教育世家”的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
(5)石狮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6)审核确认的石狮市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
(7)其他符合政府特殊照顾政策对象的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6月30前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人才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应在 6月1日前向石狮市新市民积分服务中心申请并完成当年度的本人的积分认定;逾期申报的不予认定。
3.第三类:户籍在鸿山镇,并实际居住的市(镇)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内人员,公办学校及民办高校在编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4.第四类:鸿山镇辖区其他部分村居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
招收第一批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持所在镇(街)户籍、居住证明,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对象可以报名申请,招满即止。
四、材料提供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类和第四类: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名单)。
第三类: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库工资单,单位在编人员证明。(盖章、签名)
五、招生时间
7月3日至4日:接受第一批适龄幼儿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7月7日:公布招生剩余学位情况。若学位未满,接受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对象登记报名。
7月10日:公布适龄幼儿资格审核结果,发放适龄幼儿报名对象录取通知书或信息,招生报名结束。
六、招生地点、电话
地点:石狮市锦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一楼
咨询电话:19959991129
七、收费标准
教育集团所属幼儿园秉承先进办园理念,提供灵活的课前课后服务、满足家长的个性化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持普惠优质办学。保教保育费、代办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集体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根据幼儿园所处镇、街道区域位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每学期的保教保育费控制在2800元至4000元之间;具体金额另行通知)。
八、温馨提示
1.报名登记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2.登记入园申请不必带幼儿,家长1人来办理即可(尽量由父母来办理)。
3.按本园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4.请按招生时间安排自觉在报名地点外排队等候,经协调人员安排登记时请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登记办理。
石狮市鸿山镇湖厝村委会联系方式:
1.村委会电话:88912645
2.微信昵称:石狮市鸿山镇湖厝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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