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宝鸡凤县入学资助程序一览
资助程序:
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程序、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按照《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宝政发〔2017〕26号)规定办理。
非户口所在地高中(限宝鸡地区,盲、聋、哑学生不受限)毕业生在毕业高中申请,填写《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申请表》并盖毕业高中学校公章,由相关单位盖章证明后,在凤县中学办理。
具体要求及复印资料:
具体要求:
(1)学生申请资料于2022年9月1日——7日上报凤县中学,现场审核(需留原件)。凤县中学收齐资料后于9月8日前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需自备2个档案袋,将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类型,目录栏注明档案袋内所有材料名称、份数等。由凤县中学工作人员统一编号,列清目录,且与附件3中的资助对象顺序一一对应。学生申请材料所需原件遵照执行《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宝政发〔2017〕26号)第八条规定,其他资助对象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相应认定办法所需证明资料提供原件。
复印件资料:
(1)学生身份证(正反两面)、高中毕业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孤儿复印主要监护人)或有关人员以及学生本人户口所在页。
(2)城乡低保户提供并复印低保证首页、民政部门填写、签注意见及加盖印章页、申请学生本人页面,低保金领取存折首页及2022年4—7月领取低保金记录页。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孤儿类提供并复印烈士证明、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证明、孤儿有关证明。
(3)重大疾病类提供并复印有关部门出具的医疗报销凭证及医疗结算单据;学生父母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残疾学生类复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
(4)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类提供并复印相关部门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复印件按以上所包括的资料顺序依次整理,并附在一份《申请表》(见附件1)后进行装订。
文件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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