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四中2022年招生条件
(一)以户籍为依据入学:指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有四中招生片区内户籍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房本(无房本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属安次区集体户口,有房产的以房产住址为划片入学依据,无房产的,须提供廊坊市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二)以自有住房为依据入学:指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已在四中招生片区内购房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廊坊市辖区各区市县以外户籍的,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房本(无房本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三)以社保为依据入学:指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或经商,且在四中招生片区内真实租房居住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不具有廊坊市辖区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由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连续两年(2020、2021年度)的安次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银行缴费单据(银行缴费单据为验证必备材料);
(5)就业证(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需提供);
(6)与参保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需提供);
(7)营业执照(监护人在安次区经商需提供);
(8)安次区国税局盖章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监护人在安次区经商需提供)。
(四)军人子女入学:指在安次区辖区内工作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军人证件,单位证明和居住证明。
参加本次验证的学生以安次区各小学提供的小升初初审登记表中的名单为准。请根据入学依据,准备验证所需的相关证件。以上各种条件的验证材料如果无法证明与学生的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
几个概念解释说明
(1)监护人是指婚生子女的父母、合法的继父母或其他合法的具有监护资格且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的其他自然人、单位。其中父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监护人。父母离婚的,依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监护人。父母死亡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的文件。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分为两种,一是非安次区户籍,随监护人在安次区购房、务工、经商生活的子女;二是属于安次区户籍,随监护人在外地上学且要求回安次原籍就读的子女;
(3)初一新生入学,监护人提供的网签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交房日期需在当年验证的5月1日前。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一年12张,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每年4张,由国税局出具。
验证均需提供原件,学校验证工作将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一同进行。在核实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虚假、伪造变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如涉嫌违法犯罪,依法交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