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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安市洪濑第二小学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2 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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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南安市洪濑第二小学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洪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

  洪濑镇户籍或居住在洪濑镇且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一、第一批招生

  (一)登记时间:8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综合楼录播室

  (三)招生对象

  1.具有学校施教服务区域户籍(1.坝田村;2.集新村1-10、12组;3.建洪村1、2、3、7组;4. 溪霞村9-11组;5. 洪南社区1-9组、11组。)的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经学校与派出所户籍资料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

  ①军人子女

  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小学就读者,应在8月1日至2日持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烈士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学生《预防接种证》、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到申请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②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符合《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应在8月1日至2日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花名册、公安英模证书(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证明书)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到申请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③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应在8月1日至2日持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花名册、消防支队证明、消防证件、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到申请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④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泉州市有关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小学就读者,申请人应在8月1日至2日持《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汇总表》、《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簿、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到申请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⑤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2022年3月1日前(不包括2021年3月1日)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的小学就读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家长(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应在2022年3月1日之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寄居手续)、学生《预防接种证》《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第二批招生

  (一)登记时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综合楼录播室

  (三)招生对象

  ①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户口迁入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经学校与派出所户籍资料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②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明(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册、工资发放表等由相关企业一次性提供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名]由企业负责人统一报送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到申请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流程和时间

  一、领取表格:

  7月20日到学校保安室领取《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

  (一)第一批 8月1日至2日

  (二)第二批 8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招生办法

  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户口在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的认定。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且必须符合“两一致”。8月1日至2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经学校与派出所户籍资料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②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的适龄儿童。

  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经洪濑镇政府教育办审核属实后,于8月1日至2日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8月3日至8月7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8月7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先招收第二批第一类招生对象即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户口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学校按照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登记户籍时间(出生申报时间或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序招收第二批第一类招生对象,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如果招收第二批第一类招生对象后学校还有招生学位余额,再招收第二批第二类招生对象。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学位余额,由学校按照招生服务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招收对象。

  2.公示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8月9日至13日。家长如对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招生要求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2〕3号)精神,严格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招生结果及监督电话、邮箱。同时,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确保材料真实可靠。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弄虚作假,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镇政府或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每生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包括补招对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南安市洪濑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每一位适龄儿童由一位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到学校报名登记,入校须戴口罩,测体温,“三码联查”,遵守相关校园疫情防控要求。

  2.家长应带齐原件以供查验,并将须提交审核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如户口本地址首页、户主页、学龄儿童页、学龄儿童父母亲所在页等)放在透明的资料袋中,并在资料袋右上角贴上标签,注明孩子姓名、性别、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可以进入微信公众号“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打印。具体步骤如下: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点击“公众服务”—“预防接种—“入托入学查验”—同意并继续-输入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点击查询—查看证明—长按查验证明保存图片—电脑打印 。

  4.附件下载

  南安市小学 “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样式).doc

  南安市洪濑镇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报名时间表.doc

THE END

TAG:南安市  子女  学校  对象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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