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襄阳东津新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根据《襄阳市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东津辖区居住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其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①已在东津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流动人口;
②在东津新区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东津新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③在东津新区有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
具备以上条件的监护人同样需要登录平台提交学位申请。监护人除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相关资料。
A、属经商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
B、属务工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协议。
符合入学条件的,平台会推送《入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单》;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需及时向户籍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
东津新区新民中学、东津新区浩然中学、东津新区第二实验小学、东津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