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拓展阅读:江苏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贷款不得展期,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