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新生应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汕头市近期公布的医保缴费标准执行,已随家庭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保,但需于入学报到时提交证明。本表是我校学生在入学报到时确认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期间是否在学校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在入学时交学院,学院在新生报到后三天内收齐交到校医院学生医保办。
2、新生从次年1月起缴费参保,在入学缴费时,由学校统一代收1月至12月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20元;如申请不在学校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提供有效证明已在当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再由财务处退回给本人。
3、 已在汕头市外广东省内缴费参保的新生要在当地办好停保,才可以成功办理在学校缴费参保;汕头市本地户籍的新生,已随家庭参加了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只能随家庭继续缴费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4、汕头大学学生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请看汕头大学协同办公系统http://oa.stu.edu.cn《关于校本部学生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及之后有关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