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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通知 2022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通知书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4 11: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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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学:

  根据《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招生委员会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湛教办〔2022〕19号)要求,我市普通高中学校2022年录取分数线已于7月24日正式公布,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工作于7月31日结束,尚有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任务(含注册报到规定期限过后有计划缺额的普通高中学校)。为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做好普通高中第二阶段的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全市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工作,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落选考生补报志愿工作。

  二、补录条件

  参加我市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在450分以上的在库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已被市教育局按志愿投档到普通高中学校、但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今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得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未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但可以选择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补录计划

  尚未完成《关于公布2022年秋季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湛教函〔2022〕75号)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均可申请参加全市统一补录。普通高中学校按计划缺额进行补录,补录范围与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批次与其正式录取批次一致,补录计划只限补录普通生。

  (一)补录计划上报。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划线后计划缺额的学校和注册报到后计划缺额的学校),需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上报补录计划(详见附件1),县(市、区)教育局审定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3日下午6时前将补录计划电子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3332038@126com),市直属各中学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补录计划公布。经审定后的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将于8月4日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和湛江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k.jyj.zhanjiang.gov.cn/,下同)同时公布。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要及时将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转发至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传达至本校在库考生。

  四、补录办法

  (一)补录志愿设置。补录志愿设两个批次:在第一批补录的学校为列入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在第二批补录的学校为列入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

  (二)补填志愿时间。市教育局将于8月5日10:00-6日18:00开放湛江市招生考试网志愿填报系统。符合补录资格且需补填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湛江市招生考试网自行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签名确认。考生应结合个人意愿、并征求家长意见后自主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

  (三)补录投档原则。补填志愿结束后,市教育局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与补录人数1:1的比例、考生成绩和补录志愿顺序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最低补录分数线。如果招生学校补录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多位考生总分相同,先安排“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教育优待考生投档,如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按照“同分比较”原则确定优先投档的考生。

  1、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最低补录分数线不低于该校原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补录学校在不同区域招生的,取该校在各区域中的原最低录取分数线)。

  2.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最低补录分数线不低于450分。

  (四)补录结果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上线考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于8月8日下发到县(市、区)中考部门转发各初中学校打印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湛江市招生考试网查询补录结果,并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依时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五)补录考生注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8月8日-10日通知本校补录上线考生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的补录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招生学校须打印退档学生名单一式2份(详见附件2),经校长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六)录取名册打印。补录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统一打印补录学生名册一式3份,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五、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初中学校要认真配合做好补录工作。对经第二阶段补录后仍落选的考生,要积极引导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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