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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县外随迁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来我县务工持《居住证》并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持有在县城区域无房产证明、该企业统一缴纳的近3-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其子女符合幼儿园入园条件的,农村由镇中心初中协调安排至指定幼儿园入园,城区由教育局协调安排至指定幼儿园入园。
我县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为:0514-88227174。
视力、听力、智力有严重障碍但有一定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应到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或残联举办的小天使幼儿园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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