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清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第四分园预报名指南
一、计划招生人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营造促进学前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永清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永清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第四分园2022年秋季开设小、中、大班共9个,计划招收小、中、大班适龄幼儿共270人。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1.年龄规范:
小班:年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年满4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年满5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可参加集体活动。
3.招生范围:
A.永清县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B.森林新都孔雀城小区适龄幼儿;
C.永清县城区户籍(非城中村)适龄幼儿;
D.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幼儿,需父母一方在永清县城区内(非城中村)务工,子女随其居住。
(以上招生范围按照ABCD降续招录,额满为止,同范围符合条件幼儿按照报名时间先后进行招录,部分幼儿由永清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服从调剂。)
4.必备条件:
A.永清县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必备条件:
需父母其中一方提供永清县县直机关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盖公章。
B.森林新都孔雀城小区适龄幼儿必备条件:
适龄幼儿父母持有森林新都孔雀城小区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作为凭证;适龄幼儿父母在森林新都孔雀城小区有房产暂无房产证的,须出具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
C.永清县城区户籍(非城中村)适龄幼儿必备条件:
适龄幼儿父母持有永清县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非城中村),若二者显示地址不一致,优先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依据;若父母其中一方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幼儿户口随另一方父母的,需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D.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幼儿必备条件:
(1)永清县城区公安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没有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户口本、租房合同、城区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证明(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凭证(最近一年)和经商经营执照。
(优先满足具备上述A条件的幼儿入园,招录后如有空余学位再满足具备上述B条件的幼儿入园。)
三、报名工作安排
1.预报名。2022年9月1日—9月3日(上午8: 30—11:30;下午2:30—5:30),由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到永清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第四分园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需携带幼儿身份证或户口页,以便查验),领取《2022年永清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第四分园入园申请表》。监护人必须严格对照入学条件和招生范围,确定幼儿是否符合条件及符合招生范围类别,信息必须填报完整。
2.资料审核、注册登记等事项预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3.预报名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另行安排时间开启补录工作。
四、报名地点
永清县县直机关幼儿园第四分园
地址:永清县宏业路孔雀城锦园3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