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莱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户籍与住房相结合的原则,由市教体局统筹各学校有序开展,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住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坚持户籍与住房一致优先入学的原则,依据居民户口簿确定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具有在城区学校就读的资格,以固定的住址(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为准确定就读学校(城区自然村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口所在村为准)。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口簿和不动产证(房产证)两证持有者均是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分批次招收学生,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后面批次的学生将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为城区户口,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且户籍和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的,按房产登记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为城区户口,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但户籍和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登记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为城区户口,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房产、且已实际入住1年(含)以上,但不动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户口簿、房地产公司的完税发票、购房合同等,按实际入住地确定就读学校(学校需要实地核实)。
3.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为城区户口,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即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的(通过平台共享数据验证),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城区户籍、房产(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在城区周边的,按划片延伸线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并长期同住(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通过平台共享数据验证),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登记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4.第四批次:现役军人子女、莱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以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莱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烟台“优才卡”或凭组织人社部门发放的高层次人才证明为准,以上人员由市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5.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6.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即城区有房产无户口的,由学校按不动产证(房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第一至五批次完成招生任务后,若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招收第六批次。
截止2022年8月,户口迁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发放时间原则上需满1年(含)以上(以两证最晚发放时间为准) 。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不动产证(房产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在部分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原则上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实施记录管理,即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开始,登记入学的居住地址小学5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初中4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