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事手续
1、在怀孕前,持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在《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花名册》上签名;因特殊情况未能怀孕前领证的,经夫妻双方说明理由后,可以孕后领征。
2、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对当事人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并作出如下处理:
(1)对证明齐全、手续完备的,应当场发证并登记造册,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发证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送证上门,或委托村(居)委会送证上门。领证人员名单应在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书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3)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