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营投靠落户材料如下:
放宽“三投靠”落户范围,由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三投靠”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及已婚子女,均可在城镇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落户:
1、双方居民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或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
1、双方居民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4、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三、子女投靠父母:
1、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双方居民户口簿
3、双方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5、未婚声明(限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6、离婚证或协议书、判决书(限离婚投靠)
7、一方属现役军人(出国境定居或死亡、失踪)证明(限另一方投靠共同居住生活的公婆或岳父母,投靠配偶父母)
四、近亲属投靠:
1、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除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外)。夫妻一方所有权(或使用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