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扬州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执行时间:从2022年7月1日起
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40元统一提高到月人均770元
其他内容:
1、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已享受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定补对象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50元。
2、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提醒: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成员。具体包括:夫妻;父母与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共同生活的成员。
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的分户籍家庭,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户籍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