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预计全省将有10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就2022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的制度安排,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总水平由国家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作出统一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22年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不变
兼顾公平与效率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与去年保持一致。
2022年,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7元,该部分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具体方案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该部分体现多缴多得。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继续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1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