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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申请社保缓缴的企业补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7 02:34:14
The Beginning

  费款补缴时间

  1.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2.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缴费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补缴,可以一次补缴到位,也可以选择按月分期补缴的方式,每月补缴不低于一个月度的缓缴费款,最迟应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补缴到位。

  补充:

  申报途径

  01

  线上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进行申报;

  02

  线下

  就近前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THE END

TAG:保险费  应在  一个月内  线上  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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