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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养犬管理区划分(二) 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大型犬名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7 10:04:18
The Beginning

  邢台市养犬管理区域划分

  重点管理区实行登记制度,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必须办理犬证。

  一般管理区实行备案制度,禁止饲养烈性犬,犬证无需办理。

  临城县

  岐山湖大道以南,临泉路以北,太行大街以西,建设街以东合围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辖区如下:

  柏乡县

  槐东大街、中兴路、迎宾路、工兴街合围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辖区如下:

  隆尧县

  县城东至柏人公园(公园以西)→南至黄河路(路以北)→西至尧山街(街以东)→北至南郝公里路(路以南)区域内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辖区如下:

  平乡县

  西到建设大街、北到育才路、东到振兴大街、南到泽平路,四条路合围区域内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辖区如下:

  广宗县

  城区北至北外环、南至富强路、东至创业大道、西至西外环合围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辖区如下:

  威县

  朝阳路、世纪大街、爱国路、西二环合围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辖区如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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