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许昌市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材料,条件及办理时限一览
一、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河南省职工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表》1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返还职工,复印件留存。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注:病例等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返还职工,鉴定当天职工需携带病例等资料参加体检。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鉴定范围和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办理时限
1.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许昌市的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于1、3、5、7、9、11月组织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于当月15号截止,遇有特殊情况的提前至当月10号截止。
四、收费标准
3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