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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亲属投靠落户所需材料一览(厦门子女投靠落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7 22:11:54
The Beginning

  莆田亲属投靠落户材料

  一、夫妻投靠

  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等限制(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拟迁入单位集体户的,应当提交本人及户内成员在拟落户地所在的县(区)街道建制范围内(其中在荔城区或城厢区落户的,须是该2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无房承诺书

  二、子女投靠父母

  1.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供);

  ③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特殊情形:

  未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已离婚,①办理投靠抚养方落户,需提交能够确定子女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②办理投靠非抚养方落户,父母双方应同时到派出所现场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无法到场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

  2.已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④若父母为非户主的,需提交户主书面同意书

  三、父母投靠子女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特殊情形:

  ①被投靠的子女为非户主时,需提交户主书面同意书

  ②若子女系未成年人且属离异家庭随抚养方登记户口的,需提交户主书面同意书和抚养方书面同意书。

  四、离婚后特殊情形迁移

  申请条件:

  离婚后在原籍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不符合投靠直系亲属条件的,可迁移至原籍地村(居)委会公共地址。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离婚证》

  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当提交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⑤落户我市8个街道内的,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在拟落户地所在的县(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无房承诺书。(其中在荔城区或城厢区落户的,须是该2区街道建制范围内)

  五、残疾人或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投靠近亲属

  申请条件:

  残疾人或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没有直系亲属照顾的,近亲属在户籍地址上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办理投靠近亲属落户。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或使用权凭证;

  ④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近亲属关系凭证;

  ⑤申请人没有直系亲属照顾[指没有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均为未成年人、残疾人、死亡、失踪、出国(境)定居、加入外国国籍、服兵役等情形之一的]声明。

  ⑥残疾人申请落户的,还需提交《残疾人证》。

THE END

TAG: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子女  直系亲属  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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