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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档案转出申请指南(佛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8 19:23:20
The Beginning

佛山档案转出申请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个人委托存档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拟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

  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4、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注:档案接收单位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需提供有关档案管理权限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材料

  暂无申请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办理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rsdabzh

  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选择档案转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整理并密封档案→将档案通过机要寄送至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 接收单位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回我单位。

  现管理档案机构在收到调档函10个工作日内未将档案转出或拒绝转出档案(10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并填写完机要信息或审核不通过)。

  四、市直及五区办理地点

  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机构 电话
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0757-82721491、82709087
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0757-82729410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0757-86263487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57-22238815、22238810
三水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0757-87733365、87754777
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57-87755633
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0757-88880734

  五、相关问答

  档案调出必须本人现场办理吗?

  确认档案在我中心存放,且由具档案接收权限的机构出具调档函后,可将调档函的原件、写上联系电话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我中心办理。

  接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收件人:档案管理部(调档函)

  联系电话:0757-82309093

THE END

TAG:档案  单位  转出  人才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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