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对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券给予企业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就业券”持券人每年使用“就业券”不得超过2次。
补贴的申领与发放: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通过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券”,每月对属地企业吸纳持“就业券”人员就业和社保参保情况进行系统数据比对校验,将符合申领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的,生成《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并将《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通过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短信告知企业。企业登录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领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本条所列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得申请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2716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