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2)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3)结婚证(申请人或被投靠人);
(4)不动产权证书
(①迁入家庭户: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②迁入单位产权供其居住的房屋: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③迁入公租房:审核房屋管理单位有效期内的租赁凭证),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仅限于迁入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
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无需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5)其他材料。
1.属申办条件第3项的,还需审核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或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2.有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的,还需审核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
3.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4.现场办理时,落户时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家庭户居民户口簿(户口一站式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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