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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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设置的自动售药机颁发全市首张智能售药机《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创新转型,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在实地考察、分析论证及借鉴兄弟城市试点自动售药机的基础上,于2022年6月出台了《连云港市智能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对自动售药机的设置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在全市开展智能售药机试点工作。
《连云港市智能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包括处方药在内的药品及二类医疗器械;作为实体药店的组成部分,自动售药机纳入药品经营许可统一管理,并在实体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一证多址”登记;智能售药机所依托的实体店负责其对应的智能售药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主体责任;县级市场监管及行政审批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智能售药机的登记、日常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