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啦!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医保年度
2023年医保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代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
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集中参保时间的可在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日常参保。
2、集中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错过集中缴费时间的可在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办理日常缴费。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可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部门将于11月16日开始发起一卡通代扣缴费,请有办理一卡通代扣的参保人确认绑定代扣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以便及时扣款。
四、查询渠道
1、缴费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社保服务”、“i厦门”APP-厦门税务专区→选择相应功能进行查询。
2、代缴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的“社保业务”→“城乡医保”→“社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五、退费申请
对于拟申请退还已征收入库的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必须在2023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费申请。
六、其他事项
1.参保信息变更
参保人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居(村)委会、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也可以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厦门税务专区,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功能办理停保。
2.离校学生停保处理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简称高校)对于毕业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办好停保手续。除高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含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对于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已离校(往届毕业、已转学)的学生,学校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办好停保手续。
3.年满18周岁非本市户籍各类人员被停保后续处理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2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原身份为“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本市户籍残疾未成年人”、“非本市户籍免缴费未成年人”的参保人,依据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将自动停止2023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以上人员需以其他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通过居(村)委会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