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服务类型 | 行政审批 |
事项名称 | 换领居民身份证 |
个人/企业 | 个人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 |
办理机构 |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
申请条件 | 一、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二、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
办理材料 |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原居民身份证 四、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 |
办理流程 | 一、公民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二、办理换领手续,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
办理期限 |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点击查看地址,咨询电话( 0376-7126804)。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情况 | 对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办事所需表格 | 现场免费领取 |
注意事项 | 一、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换发新证之后,应当交回原证。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