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所需材料
1、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
各区县(乡)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申报;
2、向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提出由请(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由工作人员同步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提交;
3、当地人社部门受理
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补齐申请材料,重新提交;
4、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系统审核不通过,退回纸质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5、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天
公示有异议的,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发放补贴;
6、当地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