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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公告 晋江市退役士兵安置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3 04:54:09
The Beginning

  晋江市关于申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由各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有序安排。

  二、申请地点

  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三、申请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的,应携带建档立卡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录入、完善相关信息,提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逐级审核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后,统一制证。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3.退役军人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转业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或加盖复印单位公章的退役登记表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残疾军人证、学历学位材料、立功受奖证明、优待抚恤材料等;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委托他人申请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受托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原件。

  六、咨询电话

  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咨询。

  ●青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657316

  ●梅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2002199

  ●西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602262

  ●罗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8183178

  ●新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8129906

  ●灵源街道退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739035

  ●陈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184413

  ●池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988013

  ●安海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720392

  ●磁灶镇退役军人服务中站

  电话:85881475

  ●内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8327503

  ●紫帽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954140

  ●东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586560

  ●永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8088804

  ●英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494582

  ●金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385818

  ●龙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293501

  ●深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8085681

  ●西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85121615

THE END

TAG:军人  服务站  电话  街道  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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