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报程序:
市直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人事)代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报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或劳动(人事)代理中心审核盖章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泰安市市民之家社保医保大厅人社服务单位综合业务受理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送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辖区内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审,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每名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再次申报时需补充反映病情变化的病历或诊断证明。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于每年4月、10月的25日前集中申报2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