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文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开始办理
为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部署,我区将于2022年7月20日至9月12日(工作日期间)办理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贷款政策
01申请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文登区;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02共同借款人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文登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03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04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05贷款利率及贴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RP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
06宽限期及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贷款学生应在每年11月1日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金额,并按约定还款。
贷款完成后,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申请流程
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通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办理,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者其他人办理。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或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现场办理。
首贷学生和现场办理续贷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网上自助办理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账号注册和贷款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信息需要填写完整、续贷及通过高中预申请无需填写本表)。
提示:
☆:注册账号时,请用自己常用的用户名和密码,账号注册后务必牢记登陆名和密码,以后还款、毕业确认等工作都需登录系统完成。注册时要将本人身份信息、QQ号、邮箱、家庭电话、手机等要素填写完整,非必填项也要尽量据实填写齐全。
☆:贷款完成后若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登陆系统进行更改。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还款不及时,造成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不良记录而产生的负面影响,由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自行承担。
☆:在申请表上签字及填写资格审查有关信息时,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且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
第二步: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7月20日至9月12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首贷应两人应同时到场)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同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只需提交申请表即可(续贷学生可由共同借款人签字)。
2011年以后贷款成功的学生,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根据授权委托约定,可由其中一方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提示:
☆:所有提交的材料须使用A4纸,且不得涂改。
☆:必须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导致申请失败。
第三步: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到;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止10月10日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第四步: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引进商业银行作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贷款办理后,系统将为今年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支付宝账户同时也是新浪网的免费邮箱,该邮箱具有接收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知和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等作用,请借款学生务必及时登录并更新该邮箱安全信息,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安全。
对实名认证、账户充值等业务有不明白之处可到支付宝网站查看帮助。
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
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进行咨询。
办理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23楼2313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7月20日—9月12日工作日)
咨询电话:0631—8360615(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