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补贴期限和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标准为省级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缴费档次中个人所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最低标准的1/3;
2、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为单位按规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总额的2/3;
4、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补贴标准为企业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总额的2/3;
5、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
6、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7、公益性岗位人员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根据上岗情况将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总额。
二、申领办法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三、受理机构
企业(个人)参保地人社部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