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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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园区企事业单位员工,可申请租住优租房:(1)在园区内就业的,优先考虑毕业不满5年(含)的新员工;
(2)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
(3)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员工和乙类计划员工;
(4)与所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优先考虑IC产业、软件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科研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汽车航空零部件、电子与信息产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企业,旅游管理、商贸管理、商业服务、物流、投资金融、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
(5)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入选“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虚拟优租房申请条件:
房产条件:
1.未在苏州市区购房;
2.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区无居住条件。
备注:苏州市区包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
公积金条件:
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员工和乙类计划员工。
1.正常缴纳,未停缴、断缴;
2.公积金类型:机关事业类、甲类、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3.如动用过园区公积金用于购房贷款、摊还、提取等,无法申请。
学历条件: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等
1.申请人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海外学历和军校等特殊院校需认证后方可查询);
2.申请家庭户需申请人为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已婚。
特别提醒:
入住优租房后退租的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常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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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单位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本市的,其中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本市的。
②申请人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能力资格)。
③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已经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供录用审批表),且在本市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达到一定年限的从业人员。
2.申请人为符合全市人才优惠政策认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具体条件由市人才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