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流程:
1、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2、然后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3、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
4、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
5、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6、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总体来说:转学流程
1.家长带齐上述所有材料,根据自身情况联系相对就近学校,若学校同意接收,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向转出学校发起转入申请,经双方学校及双方学校所在教育部门审批通过,完成网上转学流程(为了方便家长,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无需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2.若就近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则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到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有空额的学校入学。
特别提醒: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小学之间转学:
(一)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迁移者;
(二)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小学施教区、且路途较远到原小学走读有困难者。
注意:邻近学校原则上不相互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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