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定点医院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可以实行五证联办参保登记的除外);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通过江苏省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居民网厅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减少困难学生缴费负担。
困难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各级医保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本区域内困难人员汇总后信息交各医保经办机构,用于困难人员参保信息维护及向税务部门集中传递困难人员身份及明细信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