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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5 19:19:29
The Beginning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人(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补充内容:

  1.普通城乡居民

  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2.学生儿童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THE END

TAG:城乡居民  医保  待遇  年度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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