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2、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有男女双方单位、村(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加盖意见;外省户籍加盖县(市)计生部门意见。
3、已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簿);
4、市级服务站或本镇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女方B超查环查孕簿及近期孕期检查证明。
5、女方免冠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6、特殊情况还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或判决书等)
温馨提示:凡符合条件及程序、手续完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