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淮安户籍农民共有产权房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3.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
4.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住建局(局保障处)对申请人的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局保障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通知申请人。
【拓展内容】
我市将人才安居保障与市民住房保障充分结合,把人才安居保障方式从3种增加到6种,即提供专家住房、人才公寓、发放购房补贴及提供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共有产权房,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房时,与政府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住房(政府出资份额最高为保障标准的5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