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鄞州区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理指南(时间+条件)
申请时间
线上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
线下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仅限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指标管理
鄞州区2022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不超过70户。
落户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1.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的或者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5.无刑事犯罪记录;
6.积分落户最低分值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
申请入口
1、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
2、线下办理: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窗口
申请流程
(一)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浙江省本级区域)或者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在“积分落户”应用中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宁波市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鄞州平台通知公告栏)。申请人需要线下申请的可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窗口办理。
(二)积分公示。
积分应用申请受理结束后,申请人积分总分值将在宁波市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鄞州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按照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公示。申请人积分相同的,依次根据申请人的居住时间、缴纳社保等情况排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提供服务。
积分公示结束后,2022年12月底前,区流动人口办公布拟落户名单。其中关于户口迁移,由区流动人口办将最终拟落户名单移交给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申请人可在2023年3月底前,携落户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鄞州区蕙江路567号二楼C区11-15号公安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8106871)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落户手续的,视为放弃落户资格。
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