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有哪些规定?(超标电动车即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经备案登记的非标车应安装有防盗备案号牌,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2019年4月15日起废止,同时禁止生产、销售按照旧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已在道路上行驶的超标车需在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备案登记。也就是说,现在还没有备案登记(上防盗备案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已经不能再上路行驶了。
新国标,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范。
请记住:
1、属于超标电动车的,不能上牌。即未安装号牌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2、超标电动车无号牌,予以扣车后不返还。
3、超标电动车,即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请抓紧淘汰置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