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主城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一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市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拓展信息:
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需在异地就医的可先行住院,1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未经备案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在正常临时外出就医待遇基础上分别降低15个百分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