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注意事项如下:
特别提醒:
1.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直接进行缴费操作(可在支付宝或微信缴费模块查询),扫码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无该人员缴费订单,请携带有效证件至镇乡(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或续保手续。
2.到乡镇街道(部分银行网点)办理新参保的人员应带上本人身份证件、免缴证件(免缴对象)、绍兴市《浙江省居住证》(持居住证参保对象)等原件,续保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证件,新生儿参加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应提供新生儿户籍材料。
3.参保对象在缴费期过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仍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4.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参保缴费的,其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5.2022年正常参保并已与银行签约批扣的参保人员,请确保签约银行卡内余额充足。未与银行签约批扣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税务规定的其他途径缴费。
6.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窗口或浙里办APP上办理参保中断手续。同时,需做好城乡居民医保银行缴费协议的解绑工作,避免扣款。
7.在本市学校上学的外地户籍学生需要参保的,需通过学校上报名单参保。
8. 本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参保登记;
9.在本市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向宗教场所所在地镇(街道)申请参保登记;
10.持有绍兴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员,向居住证颁发镇(街道)申请参保登记;
11.参保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包括港澳台、外籍人员),缴费人可以根据新的缴费人识别号去银行网点缴费或由家人通过《浙江电子税务局》网站代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