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河南生活的部分外省群众无需返回户籍地,在居住地派出所即可就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对象
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省(区、市)在河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受理材料
年满16周岁居民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
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线下领取
证件签发成功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
下一步,河南省公安机关将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的协同配合,逐步扩大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业务受理范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