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申请和审核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仅包括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满30周岁的未婚子女,且共同居住生活。
(二)受理。各镇街住房保障窗口对申请人提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资料审核盖章报送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三)审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报审家庭信息报送至大数据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人户籍、住房、收入、车辆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
(四)公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保障范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