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联审认定”流程制定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服务事项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联审认定
服务对象:具有双份或多份档案、自持档案以及其他需要联合审查认定档案的人员
经办机构: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经办流程图:
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提交材料: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仅供查验)
(二)联审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档案)
(三)人事档案(自持提供)
三、数据使用情况
大数据使用情况:北京市户籍人员登记信息查询接口
电子证照使用情况:无
四、告知工作
办结时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属疑难复杂情况的,可相应延长办理期限
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现场告知
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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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