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通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金华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2〕68号)、《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金税发〔2022〕9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磐安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金惠保”的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我县户籍城乡居民、在我县就读的中小学学生、领取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我县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 收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
注意: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支付宝(缴费流程见下图)、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
五、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1. 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变更:
①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详细图解请查看下图),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
②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
③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